江苏省锡山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5月启动建设,1993年11月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的。开发区规划面积18.3平方公里,目前建成面积10平方公里。经过12年的开发,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等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已成为锡山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对外开放的主阵地,自1998年以来,主要经济指标均居江苏省省级开发区前列,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先进开发区,2003年,又被省委、省政府批准享受比照国家级开发区政策待遇。
发展成就
创业12年来,锡山开发区在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综合经济实力持续提升
2003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50亿元,同比增长53%,业务总收入283亿元,同比增长32%,工业销售128亿元,增长62%,自营出口2.7亿美元,增长74%,财政收入10亿元,增长50%。
招商引资的规模水平不断提高
到2003年底,进区
企业986家,其中外资企业321家,累计合同投资总额40.7亿美元,实际到位15.74亿美元。特别是2003年,引资规模水平实现了历史性新突破,全年完成合同注册外资10.6亿美元,增长80%,实际到位4.06亿美元,增长45%。引进超千万美元的
项目50个,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18个,上亿美元的项目7个。
截至2003年末,锡山开发区已形成四大优势产业群。首先是电子和电子材料。已入驻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德电子等行业知名企业20多家,其中台湾10大线路板企业有6家落户锡山开发区。第二是精密机械和汽车配件。相继引进了NOK密封件、恩福油封、丰田合成、青志粉末等企业15家。这些项目的共同特点是产品技术先进、市场占有率高,如日本NOK集团生产的密封件、油封等汽车配件,在日本市场占有率达70%,在全球占有率达40%以上。第三是高特纺织。已入驻长江精密纺织、富威化纤等大型企业18家,产品技术含量均居行业先进水平。第四是现代物流。依托沪宁高速7号道口的区位优势,在全省开发区中率先创办了商贸物流园,已引进麦德龙、欧倍德、海尔物流、南方物流等物流企业近10家,成为立足苏南,辐射华东的重要商贸圈。
综合投资环境得到优化
开发区十分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水平建设,到2003年底,累计基础设施投入超过40亿元,建成区内基本实现了“八通一平”,为实施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发展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在软环境建设上,建立健全了便捷的全托式服务体系,只要投资者提供相应资料,开发区管委会便会在承诺的时间,免费办妥一切手续。高效率的运作机制,受到了中外投资者的一致好评。
当地的老百姓得到了空前实惠
12年的开发建设,吸引了大批内外资项目的落户,制造业、物流业、房地产业、餐饮业、金融保险业等成为无锡地区一个又一个新亮点。产业的聚集,产生了巨大的辐射和带动效应,使镇村(居委)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人们就业机会增多,收入不断提高,开发区所在的东亭地区已成为无锡富裕程度*高的地区之一。经过12年的开发建设,当地老百姓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生活便利。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农民变市民,乡村变城市,社会事业迅猛发展,医疗、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不断建立健全,原本偏僻的东亭镇已大踏步融入了无锡主城区,实现了几代人的梦想。
成功之道
锡山经济开发区之所以能在沿海众多开发区中脱颖而出,主要做法是:
选准定位,确立正确发展思路
长江三角洲是中国开发区密度*高的地区之一。这里国家级开发区众多,省级开发区林立,要在强手如林中发展,必须找准定位。针对这种情况,管委会经过多次调研论证,确立了“内外资并举、大中小项目并举,二三产并举”的三并举引资方针,不一味与国家级开发区争夺大项目,而以中小项目作为主攻方向;不一味把招商项目锁定在外资项目上,而是既注重引进外资,也同样注重引进内资,并在1998年率先建起了私营工业园,吸引了大批私营工业入驻,成为苏南地区私营工业*多的开发区。在吸引工业项目的同时,开发区利用地处沪宁高速互通道口的优势,大力发展物流产业,使物流成为锡山开发区的又一亮点。
加强环境建设,争创竞争优势
开发区十分重视环境建设,用精品意识打造开发区的对外形象。首先是加大投入,强势推进载体建设。按照一流园区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八通一平”到位,绿化、美化、亮化同步跟进。其次是加强软环境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开发区始终秉承亲商、安商、富商理念,认真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再次是注重配套体系建设,优化综合投资环境。为进区企业提供支撑服务的金融、保险、海关、商检及人才市场、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文化、教育、医疗、购物等都一应俱全,为投资者营造出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良好环境。
突出主题招商,做大优势产业
近年来,开发区在招商引资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初具规模的电子材料、精密机械、高特纺织和现代物流四条产业链开展主题招商,把优势产业和进区项目作为“扩散点”,前后拓展,上下延伸,逐步把优势做大,强势做强,培育出了特色鲜明的产业群。
发展规划
目前,锡山开发区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开发区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摆在开发区管委会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在全面推进“二次创业”进程中,开发区管委会将以率先发展为主题,以开放创新为动力,认真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实施集约开发,努力推进增长方式转变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由粗放开发向集约开发转变,积极整合资源,提升功能,推动创新,强化特色,促进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尽快走出“以地招商、以地养区”的旧的发展模式,通过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推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实现由要素驱动向自身创新驱动的战略转变。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就是提高招商门槛,把项目质量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大力引进资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高、精、尖项目。着眼提高产业层次,引进符合国家鼓励,有利可持续发展的项目。注重项目的科技含量,大力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引进有利节约土地资源和开发成本的项目,要求内资企业投资强度250万元/亩,外资项目30万美元/亩。
加大优势产业招商力度
紧紧围绕已经形成的电子材料、精密机械和汽车配件、高特纺织、现代物流四条产业链,加大招商力度,坚持围绕产业支柱进行招商,以大项目为龙头,向上游和下游发展产业链。“向上”就是注重吸引研发中心落户,以及为其配套的物流业,“向下”就是吸引相关配套企业,向一级二级配套企业延伸,不断延长产业链。通过向上向下两条腿走路,不断把支柱产业做大做强。
全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把培育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摆上与招商同等重要地位,作为开发区二次跨越的新的工作重点,调动一切行政资源,加大协调力度,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为高新企业营造优越的创业环境、发展环境和服务环境,大力扶持高新企业的发展。通过3-5年努力,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10亿、20亿、40亿到50亿等不同等量级的高新技术项目。
全面提升园区建设品位
进一步完善园区发展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努力建设以一流的基础设施、社会配套设施、生活设施为主体的研发环境、孵化环境、生产环境、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完善优质的服务环境
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入驻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以锡山为中心2小时车程范围内,有上海、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40个。
*一条 目的依据
为鼓励企业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着力攻克共性关键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按照《******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引领全力打造无锡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意见》(锡委发〔2015〕40号)、《******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5〕56号)、《市政府关于深化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锡政发〔2015〕206号)和《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锡政发〔2016〕18号)等相关规定,设立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资金安排
本细则所称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是指主要支持我市企业或单位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以及在典型行业的开发应用,抢占产业竞争制高点,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和支撑优势产业整体提升的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扶持资金在科技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列入市科技局年度部门预算。
第三条 使用原则
扶持资金的使用应当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聚焦重大项目,创新支持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 职责分工
市科技局负责制定发布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和立项,审核绩效目标,提出支持意见;负责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处理质疑或投诉等事宜;负责扶持项目的跟踪监管和绩效评价,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
市财政局负责扶持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负责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组织开展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和再评价。
区及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处理质疑或投诉等事宜;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价,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保障承担项目的自筹经费和保障正常运行经费;负责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书面汇报项目的进度和经费预决算情况等。
第五条 资金分配
扶持资金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项目法分配,通过专家评审、竞争性分配、招标确定等方式择优选择项目或企业、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或企业、单位按政策予以支持。市科技局负责建立项目储备库,提前启动项目储备库项目的申报、入库、排序、审批等工作,于每年上半年(5月1日前)和下半年(10月1日前)完成项目审核立项工作,并将拟支持项目纳入项目储备。
第六条 预算编制
市科技局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于每年三季度编制下一年度扶持资金预算,根据项目储备库中项目的储备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好中选优的原则,择优将储备项目纳入部门预算,提出年度部门预算建议,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市科技局年度部门预算建议,综合考虑年度工作计划、项目比对、项目储备情况、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和当年财力可能,提出扶持资金年度预算草案,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大批准。
第七条 资金拨付
年度预算批准后,由市科技局及时向市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科技局拨款申请、年度预算和拨款依据,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拨付扶持资金。区财政部门应及时会同科技部门在市级扶持资金下达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到相关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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