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1993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划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21个村(社区),总人口约10万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特别是自2007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举全市之力建设开发区”以来,开发区发展突飞猛进,已经成为句容全市首要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载体。
目前,
工业园区[1] 28.7平方公里的框架已经拉开,供水、供电、天然气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到位。仁宝电脑、巨腾国际、台达电子、三鑫科技、智达高压电器、金陵石化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落户园区,初步形成了光电子、自行车及运动器材和输变电三大主导
产业和激光显像、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为一体的产业结构。开发区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契机,将产业升级与城市发展有效融合,着力打造宜居的现代新城区。目前区内分布着碧桂园凤凰城、世茂花园、国际花园、台湾小镇等高档住宅小区,生活、教育、医疗、娱乐休闲配套一应俱全。
开发区党工委下辖85个党支部(总支),共有2678名党员。近年来,开发区党工委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落实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双报双推”制度,扎实推进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支部“五有”规范化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和书记公开承诺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党员干部科学发展水平。通过强力实施强基工程、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和人才创业工程这三大工程,努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民生建设。注重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打造“全市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新兴产业的主阵地、南京副城的示范区”为目标,推行“一线工作法”、“五加一工作制”、“作息时间弹性制”和“关键任务24小时工作制”,以工作的高频率、高效率提高服务效能,着力创造更优的发展氛围和软环境,努力为开发区推进转型升级、加快跨越赶超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2010年,开发区共完成财政收入8亿元,一般预算收入4.45亿元;实际到账外资2.14亿美元;固定资产投资44亿元,其中工业投入3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6亿元,工业销售收入130亿元。
江苏省句容市 地处新苏南经济板块,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区内常驻人口5万人,水、电、路、通讯、绿化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金融、商贸、文化教育、娱乐服务业等城市功能日渐凸显,清新靓丽的人居环境和优良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内外资项目进区落户,区域经济快速、协调发展。据统计,从2003年来开发区已累计引进各类项目近300个,其中工业项目180个,总投资30亿元,合同利用外资3.3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近1.64亿美元。一座以外向型经济为龙头,高新科技为先导,工业经济为主体,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生态型开发区正蓬勃兴起。
十多年来,开发区管委会 始终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方法论指导开发建设工作,遵循有利于加快培植光电子、汽车及零配件、生物医药、轻纺服装等四大主导产业的原则,不遗余力地打造"绿色科技开发区"这一优质品牌,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特色明显、环境影响小、带动效应强的项目进区落户,汽车工业城、服装加工区已具雏型,光电子科技园区已成为镇江市国家级光电子产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益进光电、华叶科技、骏科电子、久正光电等知名企业栩栩生辉,已成为全市的龙头骨干企业,在全市的产业层次提升和结构调整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开发区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诚信认真、有求必应、高效创新"的理念服务于投资者,大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便商"的投资环境,并致力于打造服务的金字招牌。开发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为进区项目的证照办理提供"一个窗口对外"的"一站式"服务,并免收服务费。
句容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优美,社会稳定,民风淳朴,人文素质高,热忱欢迎国内外宾朋前来观光考察、投资兴业
航空:距南京禄口机场只需20分钟
航运:距南京龙潭港只需30分钟车程
宁杭高速
宁太高速
扬溧高速
沿江高速
104国道
122省道
一、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③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④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投资额较大、科技含量较高的外资企业,在所缴税收的地方留存部分,我区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税收奖励,一事一议。
2、增值税:
(1)增值税是以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因素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的税率分三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凡是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税率均为17%;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增值税的政策。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购进的国产设备,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将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五年。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要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3、其它优惠:
(1)、新办外商投资工业项目,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2)、建设系统各部门收取的费用,除成本费和工本费外一律免收;
(3)、各类委托中介部门的收费统一按原订标准下限的三分之二收取。
(4)、投资者只要提供必要资料,开发区服务中心提供免费的项目咨询、报批、立项等,实行 “一条龙服务”。
二、外商直通卡
1、“直通卡”服务:
(1)市内旅游景点免门票(私营景点除外)。
(2)优先或上门办理驾照,轻微交通违章免处罚。
(3)子女入学、就医、部门办理业务、生活服务等,一切从优从便。
三、土地政策
1、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50年,商贸40年,商住70年。
2、对投资在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低保护地价(12万/亩)。
四、环保政策
1、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现有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随道路铺设排污管,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在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区域按三级标准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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