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市区东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成为浙江南部*一的国家级开发区,开始了在一张白纸上描绘发展蓝图的创业历程。如今,在这块5.11平方公里的区域上集聚了一批电气机械、通讯设备、服装、鞋革、塑料制品等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单位面积的投入产出位居全国开发区前列。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
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浙江南部*一的国家级开发区。1998年和2
000年,省级的温州
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相继设立,使温州开发区形成了“一区三园”联动发展的格局和“三园合一”的管理体制,总规划面积将近40平方公里。
建区以来,温州开发区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开发建设和对外开放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前来投资设厂,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异常活跃。到2004年底,累计引进项目1007个,引资168.78亿元,其中外资项目249个,总投资11.42亿美元,合同外资4.0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5亿美元,初步形成了以服装、皮鞋、眼镜、制笔等为主导的温州传统产业和以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等为主导的
高新技术产业并存的具有一定区域特色的产业格局,2004年全区实现GDP66.35亿元,工业总产值165.75亿元,财政总收入10.82亿元。综合投资环境指标进入全国国家级开发区20强。
温州高新技术园区是1998年12月18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由浙江省科委批准设立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坐落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南面扩展区内,规划面积4.33平方公里。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目前,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0.5平方公里启动区块已基本开发完毕,首期开发的0.7平方公里起步区正面启动建设。
高新园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紧邻温州市行政中心区,距火车客运站2公里,距飞机场18公里,距龙湾万吨级码头7公里,甬台温高速公路紧贴高新园区东面而过,高新园区南面毗邻金丽温高速工路,疏港公路、汤家桥路、欧海大道等城市主干贯穿其中,区内辟有大面积公园与道路水系配合形成绿化系统,分别延伸到东南面大罗山景区和西南面湿地风景旅游区,构成天然的绿化和生态系统,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理想之地。
高新园区创业服务中心坐落于高新园区起步区黄金地段,拥有2万平方米孵化大楼、通用标准厂房以及职工宿舍生产、创业服务设施,为科技企业提供孵化场地、扶持政策、共享服务设施和金融网点、创业基金、市场开拓、人员培训、咨询诊断、信息网络、技术贸易等孵化服务,可减少科技中小型企业创业风险。创业服务中心是高新园区科技成果转化的基地、技术创新的示范点和高新园区支撑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码头:距龙湾万吨级码头3公里
港口:距杨府山港区3公里 。
1.对年产值首次超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50亿元,且年度实缴税收超1000万元的企业,在首次达标后,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和500万元的奖励。
2.对亩均税收40万元以上,实施符合产业导向目录、且设备投资达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予以补助,*高不超过500万元。
3.引进培育龙头项目。进一步明确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和重点,突出先进装备制造、汽车、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生命健康及传统优势产业等主导产业,对引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产业化龙头项目,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浙商温商回归工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或设备投资1亿元以上的,采取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的办法,实行“一企一策”的优惠政策。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2000万元重点培育发展主导产业。
4.鼓励扶持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获得国家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区级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补助30万元、8万元、5万元和3万元。
5.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该条奖励不重复,就高不就低);对新认定省、市级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工业新产品的,给予企业2万元奖励。
6.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对引进的符合服务期规定的国家“人才计划”人才,在落实市里配套政策5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奖励,并给予用人单位3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符合服务期规定的省“人才计划”人才,在落实市里配套政策25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奖励,并给予用人单位15万元奖励。人才公寓分配与企业税收贡献相挂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7.支持众创空间建设。经认定国家、省、市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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